乙公司是一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,董事会有7名成员,最大股东王某持有公司12%的股份。以下属于乙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()
董事人数减至4人
监事提议召开
最大股东王某请求召开
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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